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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后妃杂识(出书版) 第18节(3 / 5)

须用优童秀女,广行购觅者,并闻有勒取强买等事,深可骇异。诸臣受朕深恩,不能承宣德意,使令名传播于外,而乃以朕所必不肯为之事使外间以为出自朕意,讹言繁兴。诸臣之所以报朕者,顾当如是乎。况内廷承值之人,尽足以供使令。且服满之后,诸处并未送一人。”2但在事实上,乾隆朝宫廷买人民籍汉女,甚至以之为后宫主位的档案,却相当丰富。

乾隆十三年(1748年)十二月,苏州织造图拉在正折之外附了一个折子,上报了这样的事情:

恭为附折奏闻事。奴才访得苏州潘姓女子,于前二年即密讫其亲族借称京官聘娶。其父虽允,其母决志不从,难以办理,后只得记原办之人缓图。今冬,因此女年已二十,家道寒苦,高低不就,其父允瞒妻女,奴才借称本地人,详细密看此女,举止甚庄重,身段、面貌俱韵雅。奴才即严嘱原办之人,瞒其父母,指京官聘娶。其父愿瞒妻女,于十一月二十夜静密接进署。奴才母亲、奴才女人俱敬为看过,缘此女不知道进京情由,甚游移不定,是以未敢具奏。奴才母亲细将进宫好处开导数日始觉释然相信。奴才拟于新年二月初旬由水路起程,约三月初旬可以到京。再,现在严令原办家人仍密遍访,或能再得一人,相随同进。为此恭将办理缘由并女子进署日期附折谨密奏闻。乾隆十三年十二月。奴才图拉。3

此折明确提及苏州织造图拉帮助清高宗乾隆帝在苏州“办理女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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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为咨查寿祺皇贵太妃等姓氏事致内务府等》,乾隆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,档案号:05-13-002-000002-0067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。

2《高宗纯皇帝实录》卷68,乾隆三年五月癸亥条,《清实录》,第10册 ,第100—101页。

3《奏报访得苏州潘姓女子情形及密接进暑日期事》,乾隆十三年十二月,档案号:04-01-14-0015-018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。

又如乾隆五十八年(1793年)九月十九日,总管内务府大臣呈报了题名为《呈为奉旨入旗清单》之奏片,其中开列了数户乾隆年间奉旨入旗的人家,其中有以下数家:

乾隆四年。庄亲王奏请奉旨入旗纯惠皇贵妃之兄苏鸣凤等一户

乾隆七年。傅恒奏请奉旨入旗宜妃之父士彩等一户

乾隆二十二年。阿里衮、傅恒奏请奉旨入旗庆贵妃之父陆士龙等一户

乾隆四十三年。福隆安传奉旨入旗明贵人之兄陈济一户

乾隆五十四年。福长安传奉旨入旗禄贵人之姊陆氏之夫周森一户1

由此可知,高宗乾隆帝的后宫主位之中,纯惠皇贵妃、庆恭皇贵妃、怡嫔、明贵人、禄贵人,均非旗籍出身,而都是以民籍汉人之女的身份入宫,之后其本家才被高宗下令改入旗籍。

这些通过特殊途径送入宫中的民籍汉人之女,在清代即属严格保密之事,故而,高宗乾隆帝也屡屡在上谕中提醒当地官员,务必让这些民籍汉人之女的本家安分守己,切莫声张。以高宗的芳妃为例,其出身于江南民籍汉人之家,后来因故被送入宫中成为后宫主位。乾隆四十三年(1769年)闰六月,芳妃之兄陈济由江南来到京师,表明身份,恳求为朝廷当差。关于此事,高宗在上谕中说道:“据福隆安奏,有明贵人之兄陈济来京具呈,恳求当差。看来此人系不安本分之人。若驱令回籍,不免招摇生事等语。当令内务府大臣酌量将陈济留京,赏给差使安插,不许在外生事。并询知,其家属现在扬州伊岳母处,伊既已留京,家属不便仍居原籍,著交伊龄阿即行查明,遇便送京,交福隆安办理。再据陈济称,尚有伊兄在扬州管关。想此人必系普福管理盐政时荐伊在扬关管事。今陈济来京具呈,伊兄自必与闻,安知不借此名色在彼多事,亦未可定。朕于宫眷等亲属,管束极严,从不容其在外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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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第一历史档案馆,档案号:05-0448-047,题名《呈为奉旨入旗清单》。其中宜嫔即怡嫔之误。

恐伊等不知谨饬,妄欲以国戚自居,则大不可。凡妃嫔之家,尚不得称为戚碗,即实系后族,朕亦不肯稍为假借,况若辈乎。著传谕伊龄阿,如陈济之兄在扬尚属安静,不妨仍令其在关管事,如有不安本分及借端生事之处,即当退其管关,交地方官严加管束,不得稍为姑容,致令在外生事。至四十五年朕巡幸江浙,不可令此等人沿途接驾,混行乞恩。”1由此可见,在“来路不正”的背景之下,清廷对于这些民籍汉人之女出身的后宫主位家族有着专门的约束。

这种以民籍汉人之女出身通过特殊方式入宫并成为后宫主位的情况,在乾隆朝之后就基本不再见于宫廷档案之中。清中后期的后宫主位之中,似乎也不再有以民籍汉人之女出身的例子。故而,民籍汉人之女入宫,亦可以视为清初至清中叶的特殊情况。

第六节 关于“直接入宫”

在以往研究中,一些学者根据当时公开的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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