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女子三位,镶红(旗)原任总兵官、以原品行走佟国玺之跟随女子四位,正蓝(旗)六品官李显宗之跟随女子三位。”3此处明珠家之格即是庶妃叶赫纳喇氏。
庶妃叶赫纳喇氏出自叶赫国主系叶赫纳喇氏(星恳达尔汉系叶赫纳喇氏),与孝慈高皇后、太祖侧妃叶赫纳喇氏、高宗舒妃同族,均为金台石之后裔。从堂亲辈分上计算,孝慈高皇后与太祖侧妃叶赫纳喇氏均为金台石之女,亦即庶妃叶赫纳喇氏之姑祖母。高宗舒妃为明珠之曾孙女,亦即庶妃叶赫纳喇氏之侄孙女。其家世可以参考孝慈高皇后条。
根据谱牒记载,金台石第二子名为尼雅哈,入旗之后,原被编入正黄旗满洲,封骑都尉。后因在家中受嫡母虐待,故而被太宗收入包衣旗分恩养,遂成为正黄旗包衣佐领下人,4仕至郎中。尼雅哈生有四子,第一子名为郑库,承袭骑都尉爵位;第二子名为贞泰,早亡;第三子名为明珠,仕至大学士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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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奏销绿头牌白本档案》,康熙十年六月十六日条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:《内务府奏销档(缩微胶卷)》。
2《奏销绿头牌白本档案》,康熙十年六月十二日条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:《内务府奏销档(缩微胶卷)》。
3《奏销绿头牌白本档案》,康熙十年六月二十三日条,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:《内务府奏销档(缩微胶卷)》。